![]() |
||
|
4月2日上午,执法人员照常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。在南梧公路8公里处一家葡萄酒厂,执法人员进入该公司葡萄酒生产车间时,看到有5名工作人员正在对生产出来的葡萄酒进行包装,并往酒瓶上贴标识。而这5名正在作业的工作人员均没有穿工作服,也无法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。
在这家葡萄酒厂的原料配送间,用于生产葡萄酒的食品添加剂、原料随意摆放地上,旁边还摆放一双水鞋、一双布鞋和袜子,员工的工作服就晾在配送间内。看见执法人员到来,现场的工作人员全部跑掉,只剩下两个管理员接受执法人员的询问。
执法人员对已生产出来的葡萄酒进行检查发现,该葡萄酒厂生产的葡萄酒瓶标签上的厂名、厂址生产日期与实际生产厂家的厂名、厂址不符。原来,这家葡萄酒厂的卫生许可证登记地址在南宁,卫生许可证核准该企业生产销售的是加工灌装定型包装葡萄酒,但该葡萄酒厂生产的葡萄酒贴上的标识却是“冰玫瑰高级葡萄酒”,生产单位是烟台一公司,而生产日期竟是2007年。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,该葡萄酒厂一名管理员称,公司已得到烟台这家葡萄酒公司的授权。当执法人员要求其出示对方的授权书时,该管理员却告之授权书由老板保管,老板出差了,要等老板回来才能提供。
由于该葡萄酒厂当时未能提供烟台的葡萄酒厂家的授权书,且其生产葡萄酒的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有关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,卫生安全难以得到保证,因此执法人员决定对该葡萄酒厂生产包装好的各种葡萄酒700余件,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。卫生部门表示,将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,然后作出相应的处理。

